
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评审代理中心
什么是生态原产地产品?
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低碳、节能、循环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与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
联合国于 1972年6月5日在斯德哥尔摩召开了“人类环境大会”, 并由各国签署了“人类环境宣言”, 开始了世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事业。
1978 年世界上第一个生态标志--德国“蓝色天使”标志问世。
2005 年初, 中国与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分别签署了生态标签互认协议 ,并与美国、加拿大、德国等 20多个国家组成的全球生态标签网( Global Ecolabelling Network, GEN。 GEN 拥有包括中国在内的27 个成员)。
2012 原国家质监总局首次将生态理念与原产地理念相结合, 以生态赋能原产地标记 ,正式启动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项目。
2018年3月,机构改革合并,原国家质检总局将生态原产地业务档案移交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协会承接该项目并在此基础上秉承创新的理念 ,建立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体系 ,组建专家队伍、制定团体标准、完善内部程序、发布工作文件等 ,于2020年 12月29 日对外发布实施《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和《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审工作指南》。
申报PEOP生态原产地保护的意义和好处
PROTECTED ECO-ORIGIN PRODUCT BY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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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领域可以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的申报主体申请人可以是政府、境内外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或者生产经营者(企业)。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示范区申报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区域是地方人民政府辖区内全部或部分符合申报条件的范围。
第一产业
农业、林业、草业、牧业、渔业的动植物产品、微生物产品。
第二产业
轻工、纺织、机械、电子、化工、建材等工业产品。具有起始原料、独特的生产工序、原始的技术创新、优于同行的质量等,并且符合绿色、低碳、节能、循环要求。
第三产业
服务业:具有服务来源地、起始原料成分、自然因素、历史传承、人文因素等。
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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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申报流程与材料清单
Declaration Process and Document Checklist
材料清单





